济南保障房公廉并轨
摘 要:今年年初,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等有关部门分别颁布了“公廉并轨”的实施意见。济南“公廉并轨”进展如何?9月1日上午,在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姜秀杰发布了关于我济南市推行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工作情况。
公租房申请时间
9月2日-9月30日
收入认定申请时间
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接受收入证明时间
11月10日截止
今年公租房拟分配房源有多少?
成套住房3448套:
西蒋峪、清雅居、文贤居、乐天居等4个项目提供3351套,原廉租住房腾空房源97套
集体宿舍174间:
全部位于磐苑新居
申请公租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市内六区户籍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要在10平方米(含)以下;济南户籍的单身人员须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市内六区及高新区无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
在市内六区有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济已缴纳社会保险;签有劳动用工合同,且截至申请之日仍有1年以上未执行合同期;持有《济南市居住证》;在市内六区及高新区无住房。
向工作单位提交申请,由工作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到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租金和物业费标准划分为四类
推行“公廉并轨”后,我市将实行差别化的租金和物业费收费标准,“公廉并轨”的住户将根据自身收入高低而交纳不同层次的房租。在具体层面上,我市共将租金和物业费标准划分为四类。
一类标准:符合原廉租房条件及六区户籍最低收入家庭,其租金和物业费标准执行原廉租住房保障标准。
二类标准:六区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0%的,其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物业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70%交。
